乡镇年度村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办法

    为强化村级管理,规范村级行为,年终全面客观地评价各村2011年工作,结合“创先争优”活动要求,经镇委镇政府研究,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。

    一、考评内容及综合计分标准

    考核采取百分制,年终考评的内容为社会经济发展、移风易俗、社会维稳和安全生产、党建工作、计划生育目标管理、清洁工程开展情况、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、征兵工作等八大项。具体分值为:(1)社会经济发展10分;(2)移风易俗20分;(3)社会维稳和安全生产20分;(4)党建工作5分;(5)计划生育目标管理30分;(6)清洁工程开展情况7分;(7)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5分(8)征兵工作3分。年终最后综合得分为每小项的所得分加上特别加分或减分。

    二、考评办法

    考核时采取一听、二看、三访、四谈的办法,“一听”即听村支书对全村工作的汇报;“二看”即看资料、看阵地;“三访”即访问群众;“四谈”即召集村组干部、党员代表开座谈会。考核组在考核时要实事求是,不能弄虚作假。

    1、任务指标按镇政府各口下达的考核细则为依据,村级考核由镇考评办牵头,年终组织考核专班进行,严格奖惩到位。

    2、各项任务均以档案记载情况计分,扣分不产生负分,得分不超过该项分值(奖分除外)。

    3、村级实行档案式管理,每个村建立一个专门档案,由考评办组织实施,各办平时对各村的工作要进行督办、检查,作好记载并及时上交镇考评办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。要本着公平、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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